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3-116 年機器人教育中程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實施期程:自即日起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三)止。 (二)補助原則: 1、補助項目:以交通費為限。 2、補助對象:本市所轄高、國中小學生。 3、補助額度:每人補助新臺幣 1 萬元 三、申請方式:採隨到隨審,於出國前 2 週將實施計畫(如附 件)正本送(寄)交至本局。
link to https://read.tn.edu.tw/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