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轉知國教署辦理「114 學年度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專題講座研習課程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6 月 2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263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以 114 學年度初任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且未具閩南語文專長之授課教師為優先,請鼓勵貴校符合資格教師參加,以提升教學知能。
三、旨揭研習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報名資格:非閩南語文專長之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正式教師或 3 個月期以上之代理教師),且通過閩南語中高級(B2)以上能力認證,且預計於 114 學年度教授閩南語文課程,或曾教授國民中學閩南語文課程(含彈性課程)經驗者。
(二)課程說明:
1、以適用 7 年級及 8 年級之教材資源為主軸,每月於星期三下午及星期六上午規劃半日課程,每次研習時數 4 小時。
2、各年級課程每人限擇一場次(星期三或星期六)報名,如有重複報名情形,主辦單位將依報名之年級擇星期三或星期六任一場次安排。
(三)報名事宜:
1、 114 年 8 月 17 日(星期日)前,開放符合資格之國中(部)教師自行線上報名,請依限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
2、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之課務及假別,由任職學校核定,並請確認「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相關聯絡資料(含手機、電子信箱),以免影響後續報名審核結果通知及研習證明資訊。
四、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民中學閩南語文增能輔導辦公室」詢問:電話: 04-22183840 ,電子信箱: taigi2023@mail.ntcu.edu.tw 。
五、檢附公文及研習計畫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