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14 年 12 月 30 日科實字第 11402006450 號函辦理。
二、科教館為遴聘中小學教師評審,請貴校推薦符合以下資格,以納為第 66 屆全國科展評審名單,資格如下:
(一)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 3 屆以上者。
(二)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
(三)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四)當屆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
三、考量利益衝突迴避並兼顧委員聘任之彈性需求下,若個人有指導或提供諮詢之參展作品進入全國科展時,即未掛名指導教師,亦應主動向主辦單位說明並迴避;如同校作品有進入全國科展後,應主動向主辦單位說明,以酌調整評審組科。
四、若貴校有推薦人員,請填寫附件,並於 115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寄至以下信箱: baba24@tn.edu.tw ,並來電本案承辦人確認:網路電話 9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