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114 年 2 月 11 日南市社助字第 1140249834 號暨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114 年 2 月 5 日賑基字第 0001140037 號函(如附件)辦理。
一、該基金會為協助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訂有「助學金」申請辦法,符合申請者請填寫申請表件並備妥相關文件,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後寄交該會提出申請(免備文)。
二、有關助學金申請資格及表單,敬請參閱該會網站 https://www.tf4d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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